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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03-15   作者:   浏览量:

柞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3月8日柞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2021年3月8日柞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柞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斌检察长代表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20年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县委十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检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检察能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我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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