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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的视察报告

2019-09-10   作者:   浏览量:

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脱贫攻坚监督工作部署和《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8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对2019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视察情况

本次视察,是在全县脱贫摘帽到了最后冲刺阶段进行的一次调研式视察,本着“围绕中心、监督大事、看准问题、合理建议”的原则,视察工作中,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亲自带队,常委会委员和县镇人大代表广泛参与,五个视察小组,选择已退出村、深度贫困村、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四个类别,非贫困村乾佑街办什家湾村2018年度已退出贫困村下梁镇四新村、2017年度已退出贫困村小岭镇金米村深度贫困村小岭镇常湾村计划2019年脱贫退出村红岩寺镇大沙河村等4镇5村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解剖式的视察。兼顾不同属性贫困户,以边界、边远、边僻农户为重点共走访农户253户,占5个村农户的22%,其中贫困户184户,一般户69户,察看项目现场15个,移民安置点4个,访谈干部21人,召开座谈会4次。

通过重点对上述五个村的抽样视察来看,户退出方面,已脱贫户和2019年计划脱贫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脱贫线;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无因贫失学辍学现象;贫困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农合和大病保险;脱贫户安全住房和安全饮水基本达标。村出列方面,视察的4个贫困村贫困发生率可降至1%以下,贫困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预计高出全县平均水平,5个村集体经济实现全覆盖,村委会通水泥路,村通动力电,户通照明电,标准化村卫生室、安全饮水达标,各类认定报告正在核查之中。视察组认为,户脱贫、村出列主要指标基本能够实现。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今年以来,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以脱贫攻坚为统揽,以5020户10006人稳定脱贫、37个贫困村出列、整县摘帽为目标,突出“两不愁三保障”,紧扣时序节点,从春季“一补两送一议”、夏季两房和基础设施攻坚,到秋季“百日决战”和问题整改,步步为营、稳扎稳打,尽锐出战、精细绣花,脱贫成效和质量不断提升。

一是脱贫产业稳定发展。持续发展“一主两优”扶贫产业,柞水木耳、林下经济、乡村游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有发展能力贫困户中长期产业全覆盖,集体经济“空壳村”全部清零。二是就业扶贫有序推进。积极实施就业扶贫“三建三带”,扎实落实“一个平台,六个一批”就业举措,实现有劳动力贫困家庭有1人稳定就业。三是“两房建设基本完成。所有搬迁安置房装修后均达到入住条件,旧宅基地腾退有序推进,年度228户贫困户危房改造竣工,400户非贫困户危房改造基本完成。四是教育扶贫全面落实。贫困学生“两免一补”政策较好落实,逐人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对因身体原因不能上学的适龄儿童采取送教上门,全县无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因贫辍学。五是生态扶贫全面兑现。落实中央生态补偿和退耕还林政策,生态林管护费、退耕补助及时兑付,全县选聘贫困劳动力担任护林员1060人,按月兑付生态护林员工资。六是健康扶贫扎实推进。“一降两提两免三保障”医疗保障政策得到落实,实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办理、一单式结算”,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合参保率和贫困家庭慢病签约服务100%七是兜底扶贫应保尽保。及时调整农村低保标准,认真核查低保、五保对象,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及时纳入救助和供养范围。八是社会扶贫积极推进。苏陕扶贫协作成效显著,“3+X”帮扶合力形成。九是基础设施得到完善。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全力推进农村供电线路改造优化,全县动力电到村、照明电到户,同网同价;深度贫困村30户以上通组路硬化完成,全县各村(社区)通村道路通畅率100%;60平米以上四室分离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均已达标。安全饮水、电力保障、农村公路、村卫生室等各项达标认定工作已经启动。十是深入推进扶志扶智。开展扶智扶志“六大行动”和法制扶贫活动,“庭院扶志汇”更接地气。

三、存在问题

(一)“两业”带贫有薄弱环节。一是木耳产业处于成败关键期。在发展木耳产业过程中,菌包独家经营,企业自主定价,菌包规格质量缺乏监管,大棚生产管理相对落后,生产木耳大量积压,收购不及时或只收购不付货款,导致耳农见不到收入,集体经济无法正常运转。二是带动效果不明显。因受市场、管理和技术等因素的影响,各村集体经济除光伏发电和产业资金入股固定分红以外,其他种养殖产业效益微薄。三是就业扶贫组织化程度低。各村虽然成立了劳务队,但在实际中作用发挥不明显,贫困户外出务工或自寻门路或亲友相带,有基地、有组织、有规模的劳务输出尚未形成。四是劳务收入难核算。分散务工的地点、时间不固定,工资收入不稳定,缺少务工收入佐证,加上群众藏富心理,多数贫困户务工收入核算时只能框算。

(二)“两房”后续有难题。一是危房改造质量不高。个别村在实施危房改造过程中,贫困户有多间住房,C级危房只改造其中一部分,D级危房有建新不拆旧现象;少数偏远户只改外表,没改室内居住生活环境。二是搬迁实际入住率低。个别搬迁户装修后门上锁,少数搬迁户年轻人住新房,老年人住旧房,有“搬而不住”和“两头跑”现象。三是旧宅基地腾退难度大。部分搬迁贫困户,有故土难离的情结,家庭中老年人普遍认为城镇生活成本高,种地、砍柴不方便,买菜、用水都要花钱,习惯了农村清静不适应城镇生活环境,不愿拆除旧房腾退宅基地。视察时,全县宅基地腾退仅完成任务的2%。

(三)资金安全有风险。一是审议意见落实不力。对2018年度县人大常委会视察脱贫攻坚产业资金效益情况审议意见指出的“资金支出进度慢、财务管理不规范、协调服务不到位、脱贫产业效益低”等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二是资金管理不规范。苏陕协作资金拨付给企业,只给贫困户按8%分红三年,没有折股量化到贫困户和村集体经济,不符合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三是资金使用监督不够。县发改、扶贫、财政等部门和各镇(办)只是将扶贫项目资金逐级下拨到村集体和企业账户,对资金使用缺乏跟踪监管,主管部门和镇(办)对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流于形式,带贫益贫效果缺少后期评估。四是农户贷只贷不管。个别贫困户将农户贷资金用于盖房、看病、孩子上学等消费支出,虽已展期,到期后归还有难度。五是互助资金使用不善。村级互助资金协会怕风险有“惜贷”现象,五户连保流于形式,放款率偏低,扶持产业的针对性不高,个别农户借款逾期不还,村干部碍于情面也不愿催收。

(四)扶智扶志需强化。一是子女赡养责任不到位。视察中发现农户中子女与老人分户现象比较多,特别是有些子女有能力而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将老人推给政府和扶贫干部。二是爱老敬老氛围不浓。少数家庭子女敬老责任心不强,孝老观念淡薄,年轻人进城打工,媳妇带孩子租房读书,老年人孤守农村。 三是等靠要思想严重。个别贫困户对自己脱贫没有想法,家庭生活没有变化埋怨包扶干部,自主发展内生动力不足,“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政府送小康”的思想还不同程度存在。

四、意见建议

视察过程中发现的个性问题已反馈各镇村整改,对以上共性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强化“两业”发展,增强带贫益贫效果。一要抓住木耳产业培育的关键节点,认真研究柞水木耳从原种研发、菌包生产、大棚管理、木耳收购、分级包装、加工销售,到品牌打造,全产业链制定具体可行的配套措施和办法,切实解决当前生产中的具体问题,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做成“一县一业”。二要强化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选准项目、灵活经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深化“三变”改革,调动农户参与积极性,发挥集体经济带动脱贫作用。三要以就业为民生根本,建立培训基地。大力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鼓励成立劳务公司等中介机构,在移民安置点周边建社区工厂,开发县内就业岗位,畅达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发挥村级劳务队优势,有计划的组织当地剩余劳动力稳定就业。四要加强包扶干部与贫困户联系。动员技能培训,主动介绍信息,及时掌握就业动态,收集务工收入佐证资料,做到务工收入核算真实精确。    

(二)提升“两房”质量,实现住房安全达标。一要强化质量监督,保证验收环节,狠抓改造质量,坚决杜绝“改少不改全、粉外不粉内、住新不拆旧”等应付过关现象发生,确保群众危改后住上安全放心舒适的房子。二要妥善解决搬迁入住后就业、医疗、教育和社区管理等问题,充分考虑群众的诉求和需要,有针对性地帮助搬迁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消除思想顾虑,提高搬迁实际入住率。紧盯腾退目标,制定细化方案,全面推进宅基地腾退工作,通过产业支持、就业保障、腾退奖补等政策,让群众打消顾虑,确保旧宅基地腾退顺利完成。

(三)开展问题整改,确保扶贫资金安全。一要针对(柞人发201837号)审议意见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下决心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二要严格执行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作,保证扶贫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要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夯实县政府资金管理第一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企业法人资金使用直接责任,强化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管,使用后分批次要进行审计和绩效评估,对不履行监管职责或监管不力,造成扶贫资金违规使用和损失的严肃问责追责。四要加大农户贷贷后监管力度,引导贫困户用好信贷资金发展生产,到期及时归还,提高信用度五要认真执行《互助资金管理章程》,严格审查借款人用款途径,落实连保责任,按照生产需要及时发放借款,杜绝互助资金“垒大户”,到期及时清收,确保放款率和回收率双达标

(四)强化精神扶贫,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一要深入展扶志“六大行动”“培育六型农民”的扶贫扶志扶智扶德主题行动,讲好身边的故事,教育引导贫困户立志创业、勤劳致富;二要充分利用村民大会、村广播、庭院扶志汇等形式,加大脱贫政策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利用好村级“道德讲堂”“爱心超市”平台,发挥“一约四会”作用,培育“百善孝为先”的良好社会风气,营造出尊老孝老的良好风尚三要加大“红黑榜”使用频率,树立红榜光荣、黑榜耻辱意识,对虐待老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要依法严厉打击,弘扬社会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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