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
今天,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检察长,是组织对我的信任,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承诺,在任职期内,坚决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政治上绝对忠诚可靠。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履职中尽心竭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带领全院干警全面推进“四大检察”业务发展,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扶等中心工作任务,为建设“三高三区”新柞水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将检察权至于人民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决执行各项决议、决定,认真负责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办理好人大交办事项和代表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确保司法公正。
四是始终坚持清廉本色。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团结班子,带好队伍,改进作风,切实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
承诺人:蒋 燕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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