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 县人大常委会拟任命我为柞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 是对我以往工作的肯定和鞭策,我深感责任重大, 我将以此为继续前进的新起点,用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和激励自己,努力克服自己的弱点和缺点,勤勉履职,扎实工作。在此,我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如下庄严承诺:
一、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政治素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把握司法审判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上不动摇,忠诚于党,忠实于司法,热爱法院工作,珍惜法官荣誉。同时加强法律及其他知识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提高管理水平。
二、认真履职,坚持司法为民
坚持把司法审判工作置于全县大局中去谋划、推进、落实,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调动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坚定理想信念,抓好审判执行争创一流业绩;牢记为民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紧抓审判执行工作,忠诚履职,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三、接受监督,确保公正司法
树立人大意识,强化接受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妥善处理好接受人大监督和依法行使审判权的关系。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按要求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
四、严于律己,筑牢廉洁防线
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权为民所有、所用,明晰公权与私利的界限,廉洁司法,清白做人。
承诺人:支社旗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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